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国青年创新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在创新方面的咨询指导作用,特设立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是创新国际论坛的高级咨询组织,是国际论坛联系国内外社会各界创新专家的桥梁和纽带,围绕青年创新公益事业战略重点及发展方向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主 要 职 责
第三条
1、关注国内外创新事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咨询论证创新国际论坛拟实施的重大公益活动和服务项目;咨询论证创新国际论坛相关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
2、参与研究和制订创新国际论坛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途径,不定期对创新国际论坛的重点、方向提出对策和建议。
3、参与创新国际论坛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的选题论证,承担专题调研任务,发挥咨询指导作用。
4、协助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拓展和提高业务水平。
5、扩大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公益品牌影响力,协助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与国内外同类机构间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
第三章 组 织 管 理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形式
1、专家委员会设名誉主任一名,主任委员一名、执行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名誉主任委员若干名。执行主任由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办公室领导担任。
2、专家委员采取自荐、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由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办公室以外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
3、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常务副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至二名。秘书长代表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专家委员会,负责专家委员会章程规定职责及专家委员会决议事项的组织落实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4、专家委员会根据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公益事业和国际论坛公益活动开展的需要,适时成立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第四章 权 利 和 义 务
第五条:专家的聘任
1 、专家聘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二年,任期从当年月份开始至隔年同月止。
2、聘任专家由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办公室颁发正式聘书,任期内一般不实行坐班制。
第六条 :专家的解聘和辞聘
1、专家在聘任期满一个月内未收到续聘通知,即为解聘。
2、专家聘期内因故不能履行专家的职责,由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提出解聘报告,经专家委员会主任批准,予以解聘。
3、专家本人要求辞聘,视原因,同意辞聘或解聘。
第七条 专家条件
1、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学术带头人;企业界知名人士;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知名专家学者。
2、热心创新领域,关心中国青年创新公益事业的发展。
3、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行业的最新技术及发展动态,有较强的调研、分析、评价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有较大成就和突出贡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第八条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1、 了解创新事业的发展规律及方向。
2、 参加创新重大软课题研究及相应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
3、 参加创新有关课题的咨询工作。
4、 按规定阅读有关资料和文件。
5、 提出有关报告或建议。
6、 专家报酬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按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的标准给予报酬。
第五章 活 动
第九条 专家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了解中国青年创新公益事业的发展情况,为中国青年创新公益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条 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将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课题评审、 研讨、咨询及作学术报告。
第十一条 根据需要,可参加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的各项公益活动。
第六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设立专家委员会活动经费,列入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预算。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活动经费由秘书长负责管理,按年度核定支出项目及限额,向有关部门申报年度预算,并经有关部门核定审批后予以执行。
第七章 刊 物
第十四条 专家委员会不定期编印《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刊发专家建议、创新动态、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青年创新国际论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2007年6月1日起颁布实行。